央行上海总部:严禁通过消费贷、经营贷违规“输血”房地产

更新时间:2020-04-24

    4月23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上海房地产信贷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商业银行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禁以房产作为风险抵押,通过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等形式变相突破信贷政策要求,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资金,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通报了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上海房地产信贷运行情况,就近期房地产信贷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对下一阶段上海房地产信贷工作进行部署。上海地区18家主要商业银行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我国内外部环境严峻复杂,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加大。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指导上海各商业银行运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的普惠优惠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有力支持了疫情精准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

     会议强调,近年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人民银行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按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调控原则,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积极开展工作,指导上海各商业银行有效抑制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取得较好效果。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保持“量稳价稳”,基本延续了2018年以来的平稳态势。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各商业银行要继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好人民银行信贷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做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服务工作,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财务负担,为做好“六稳”和“六保”创造良好的信贷环境。

二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禁以房产作为风险抵押,通过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等形式变相突破信贷政策要求,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资金,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鼓励商业银行推出定制化金融产品和专属金融服务方案,积极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提供金融支持。

另外,在4月22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表示,根据商业银行截至4月20日下午2点30分报送的自查情况统计,初步排查情况如下:

一是未发现刚注册企业即申请经营贷的情况。

二是未发现支小再贷款信贷资金通过房产抵押经营贷形式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三是辖区存在个别商业银行有客户先全款买房,再以该新购置房产作为抵押申请经营贷的情况,但规模占比很小。我行和深圳银保监局已要求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是否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开展全面排查。

    深圳市中心支行表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坚决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压实商业银行责任,严禁信贷资金违规用于购房。